《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为汉字字体规范化使用“保驾护航”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发布《汉字字体使用要求》行业标准,从导向性、规范性、艺术性、适用性,对汉字字体的使用原则进行规定,并提出汉字字体使用要求。该标准技术归口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8月1日起实施。

亟须纠正字体使用乱象

汉字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文字之一,是中华民族文化和智慧的结晶,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内逐渐出现基于为印刷、出版服务的计算机中文字库,字体多为黑体、宋体、仿宋、楷体。

进入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推动下,字库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字体设计不断与书法艺术、美术设计相结合,字体应用场景也从传统的出版印刷领域逐步向影视、传媒、广告、网络、移动终端等多个方向拓展,较好地满足了单位和个人多样化、个性化的用字需求。

用户特别是年轻受众对个性化创意字体的需求增长,也在改变字体行 业 状况,催生更多不同类型的创意手写字体。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国内各类字库厂商近80家,字体累计近5000款。

一方面,创意字体满足了不同用户在不同场景下的个性化用字需求;另一方面,字体运用场合不当、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字体故意把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草率的夸张变形,忽视了文字的书写规范、书写技法和文化内涵、审美特征,不利于社会大众汉字书写规范意识和审美素养的提升,尤其会对青少年产生误导。”该负责人表示,加强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纠正“丑书”“怪书”等类字体的使用乱象迫在眉睫,这也是《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研制的意义所在。

从文化与审美角度规范

2022年1月,中宣部出版局召开“规范使用汉字工作座谈会”,提出加强标准研制,指导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研究,推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项、编制工作,为规范用字提供技术支撑。为落实会议要求,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作为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拨付专项经费立项《汉字字体使用规范》研究课题,组织开展了标准有关调研、资料搜集等预研工作,梳理总结了当前字体发展情况、字体应用场景、字体使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字体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与职责分工、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技术标准等内容。2022年9月,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来自行业协会、字库企业、媒体单位、出版单位、质检机构、科研院所等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组成标准起草组,启动标准研制工作。《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正文虽然只有两页,但研制历时15个月,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征集反馈意见多达50余条。

记者在《汉字字体使用要求》中看到,使用原则中的“规范性”强调在出版产品和出版服务中使用基于规范汉字字形的汉字字体。“艺术性”要求在出版产品和出版服务中使用呈现汉字文化内涵和不违背大众审美习惯的汉字字体。“规范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成为标准研制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标准意在引导出版单位提高汉字字体使用的文化导向性意识、书写规范性意识以及审美艺术性意识,不使用低俗、庸俗、媚俗字体。同时,标准还注重保障出版单位运用字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满足用户多元多样的审美表达需求。

据悉,目前出版领域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出版业的配套规定《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在标准方面,有关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通用规范汉字表》《古籍印刷通用字规范字形表》《印刷隶体字形规范》《印刷魏体字形规范》等标准。这些标准大多为汉字的编码字符集、字形类标准,而《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是首个从汉字文化底蕴、审美价值角度对字体进行规范的标准。

延伸拓展服务特殊群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旨在促进汉字字体在出版领域的规范化使用,重点针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出版产品和出版服务,立足出版领域工作实际与需求,提出科学、可操作的技术指标。

值得关注的是,《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特别提出了以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有视力障碍人群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出版产品和出版服务中使用汉字字体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在参考现行标准与文件的基础上,均有所延伸拓展。

《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在“儿童青少年出版产品和服务”特殊要求中,提出两条具体要求。第一条要求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等用于教学的图书、期刊的正文,使用汉字字体的要求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的规定。第二条则参考《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进一步提出以学龄前儿童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汉字识别、书写类出版产品和出版服务,使用汉字字体应以楷体为主,可适度采用字形规范的宋体、美术字体。

与此同时,《汉字字体使用要求》标准在“老年人和有视力障碍人群出版产品和服务”中强调,不应使用复杂、抽象的汉字字体,宜使用黑体等易识别的汉字字体。该要求在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抓好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将针对老年人使用黑体等易识别的汉字字体,进一步拓展至有视力障碍人群。

该负责人表示,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促进汉字字体在出版领域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标准的引领下,出版单位应以身作则,建立相应的机制来规范使用汉字,发挥示范效应,将规范使用汉字推广应用到其他更广泛的领域。